如果沒有對手的發難,我們可能不會有這么多的痛苦,不會有這么多的反思,未來某一天,當我們走上一個新的高度的時候,我們要感謝今天的對手給予我們的磨礪?!R化騰。
2010年爆發的3Q大戰,成為互聯網“二選一”的開山鼻祖。其后,騰訊走向開放,于是有了“科技向善”。
雖然騰訊最終開悟了,但潘多拉的“二選一”打開后,江湖紛爭從未停過。
近日,愛庫存開始“哭訴”了,準備拿起拳頭捍衛自己的權利。
據說近段時間唯品會要求商家“二選一”,對此愛庫存堅決抗議,要求唯品會立即停止傷害商家的行為。
關于此事,愛庫存說得是有鼻子有眼。
愛庫存稱因收到了部分商家反饋,唯品會要求商家不得與愛庫存繼續合作。對已經合作的停止合作,沒有合作的趁早斷了這個心思。
因為唯品會將對商家商品進行日常巡檢,一旦發現在愛庫存和唯品會上同時銷售,那不好意思,降權或清退。
當三歲的愛庫存撞上了十二歲的唯品會,自然以弱勢博得同情,除了聲明就是“抗議”。
通?!岸x一”的發起方都是強有力的平臺,唯品會以VP模式起家,在“特賣”的道路行縱橫馳騁十二年,論行業地位和品牌影響力,都在遠在愛庫存之上。
不過,有實力,其實也不敢亂來,如果坐實“二選一”,那就涉嫌違法。
所以對于指控,唯品會淡然地說,都是誤會,沒有的事。
愛庫存當然不行,聲稱自己“掌握了大量的有力證據,有采取進一步行動的權利”。對愛庫存的不依不饒,唯品會直言自己可不是嚇大。先不論愛庫存到底有沒有真憑實據,實際上“二選一”在業界是一個非常復雜的事情,愛庫存需要保持冷靜,穿透現象看本質。
打打鬧鬧是營銷,動真格的必兩敗俱傷。
遠的3Q大戰咱不說,近的美團餓了么“二選一”也不說,畢竟不是電商。
咱就說說離電商最近的“二選一”事件,2019年的那場“圍攻”天貓之戰。
我們知道,自2015年京東起訴天貓“二選一”后,案件進展緩慢得如同蝸牛,經過四年的走流程,才確定了管轄地之爭。
不得已,2019年9月12日,京東向北京高院提出申請,請求通知唯品會、拼多多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。
果然在9月26日,唯品會和拼多多在同一日向北京高院遞交申請,請求以第三人身份加入訴訟,史稱“圍攻天貓”。
巧合的是,唯品會的“二選一”恰好又發生在9月;詭異的是,唯品會從“受害者”變成了“加害者”,難道是其訴求沒有得到滿足,進而改變了戰略?
印象中有一部電影叫《偷自行車的人》,講述的是主角在找回被偷的自行車過程中是如何一步步由“受害者”變為“加害者”的故事。
電影最荒誕的地方就是在尋找自行車的過程中自主角變成了小偷,這不禁讓我想到了打口水仗的唯品會,何其相似?
中國有句古話: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
唯品會到底是真的在搞“二選一”,還是借“二選一”另有所圖?
在商業的競爭中,有實力的一方,往往選擇通過霸權行為使利益最大化。
當是成為新的霸權,不是你想成的就能成的,需要能力。比如京東和阿里,阿里強勢。同理,唯品會和愛庫存,顯然唯品會占上峰。
唯品會的實力從二季報可以看出, GMV突破384億元人民幣,活躍用戶數量達3880萬人,同比增長了17%,;總訂單數達1.705億,同比增長了15%,而且實現了31個季度連續盈利。
此時的唯品會顯然不是為了打敗愛庫存而存在的。有句話說得好,打敗你不是因為你。
電商一直呈“三足鼎立”之勢,唯品會一直有進入第四極的野心,畢竟背后有騰訊撐腰。
在唯品會沖擊電商第四極的時候,愛庫存強勢崛起,很多業務直指唯品會腹地,這不是添亂嗎?
或許是攻“極”的需要,唯品會以“非正式”的方式實施了“二選一”。如果不能震懾愛庫存,就以此提升品牌知名度,畢竟有時候品牌就是在爭議中成就的。
只是,“二選一”的高潮點一般在雙11前夕,唯品會此時率先發動“二選一”是不是出手早了點?
畢竟此時距離雙11還有一段時間,預熱過久將會透支體力的。不過話又說回來,到了雙11,“二選一”這張牌估計唯品會抓不到,按慣例,基本握在京東和阿里手中,第二梯隊的電商很難有炒作的機會。
不怕神一樣的對手,就怕豬一樣的隊友。對于電商“二選一”這件事,誰認真誰就輸了,大家最終需要的可能是炒作的話題,是品牌的營銷。
沒有哪個平臺敢真正搞“二選一”,無論是京東和天貓之戰,還是此次唯品會和愛庫存,都沒有出具體的通告,只是非正式地通知,所以基本上是無法取證的。
“二選一”基本上無法坐實,最終行為的落地就變成了商家的“二選一”,而不是平臺“二選一”。
基于此,阿里公關委員會主席王帥才說“二選一從來就是一個偽命題”。
自《電子商務法》正式實施后,就明確規定“二選一”屬于違法,從《反壟斷法》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等法律法規中也可找到依據。
“二選一”既破壞了公平競爭秩序,又損害了消費者權益,特別是商家基本都成了炮灰。
實際上近年來的“二選一”之戰,更多的淪為口水戰,或為試探對方的底線,或為營銷所用。
但有時候“二選一”所獲得的收益可能遠遠大于違法成本,導致一些平臺不惜鋌而走險,做出錯誤的判斷。
這個時候還需完善法律,重拳出擊,切實加大力度,提高違法成本。作為一些大的平臺有責任有義務維護市場的公平競爭原則。
此次唯品會和愛庫存之間的“暗戰”還在繼續,對于此次的“二選一”到底是李逵還是李鬼,很快就會見分曉。
實際上,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公平權利的不應該只是平臺,更多的應該是商家層面。只可惜,在所以的“二選一”案中,商家集體失聲,這是為何?
作者:風清
來源:電商頭條(ID:ecxinwen)